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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15歲學生為賺快錢販毒 囚5年8個月

时间:2018-03-07

香港中通社3月6日電 香港一名犯案時年僅15歲的中學生因貪圖賺取數千港元快錢而販毒,6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被判處監禁5年8個月。

綜合港媒報道,該名當時就讀中學二年級的男生犯案時年僅15歲11個月,因為貪圖賺取2000至3000港元快錢,在2016年11月17日鋌而走險替毒販運送373克俗稱K仔的氯胺酮,遭執行反毒品行動的警員即時拘捕。該批毒品市值約13.2萬港元。現年17歲的被告張志豪早前已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販毒罪。

被告代表律師早前求情時表示,被告為家中獨子,孝順及服從,因被利用及貪圖報酬而犯案,被告亦因為案件前途盡毀。被告的父母年輕不懂如何管教被告,父親經常不回家。被告還押期間,父親曾前往探訪,母親則到庭支持。

法官判刑時指,現時越來越多犯罪分子趨向利用年輕人販毒,此案被告極為年輕,不知道犯案後果的嚴重性,現已感到非常後悔,並有深刻反省,於獄中會繼續學業,提高個人修養。法庭不希望判刑摧毀其一生,令被告認為社會已摒棄他,以致對司法制度產生厭惡,但判刑須起警惕及阻嚇作用,使青年人有所警惕,免受販毒者利用。

法官又指,要將極為年輕犯人判刑有一定困難,雖然被告心智未成熟,容易受人引誘而犯案,但亦須考慮被告所犯的是非常嚴重罪行,“極為年輕”的減刑因素會被削弱。

法官指根據上訴庭指引,販運300至600克K仔,判刑起點為9至12年,而本案涉及373克K仔,法官同意被告屬極為年輕,考慮過所有因素及整體情況,以8年半為判刑起點,被告認罪獲減刑至5年8個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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