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3月6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社會福利署6日宣佈,將於4月1日起推行“福建計劃”,並由即日起接受申請,讓65歲或以上、選擇移居福建並符合申請資格的香港長者,無須每年回港,即可領取每月1345港元高齡津貼。
申請人須年滿65歲或以上,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7年,並於緊接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1年,沒有領取其他政府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65至69歲單身申請人,入息和資產限額分別為7820港元和33.4萬港元,已婚夫婦分別為約1.2萬港元和50.6萬港元。70歲或以上申請人不設入息和資產規定。如申請人是公屋住戶,則須在離港前交回所租住的公屋單位。
社署發言人表示,“福建計劃”參照“廣東計劃”的安排,津貼金額會每年根據既定機制作出調整。在計劃推行首年,社署會作出一次性特別安排,讓已移居福建並符合資格、但未符合在緊接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規定的長者,毋須先回港居住一年亦能受惠。
發言人指,社署已委任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為“福建計劃”的代理機構,負責協助基於健康理由未能回港辦理申請手續的長者完成申請、進行會面和個案覆檢,以及處理查詢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