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疾病聯盟主席曾建平認為,當局應盡快為罕見病設立定義,否則無法針對罕見病作出治療。
香港新聞網3月7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罕見病”一詞,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標準,每一萬人中只有六點五至十個個案,即為罕見病;歐盟以每一萬人少於五個個案為罕見病;美國則以每一萬人少於七個個案為罕見病。惟現時本港政府未有定義,《財政預算案》亦以“不常見疾病”形容,亦沒有設立相關的官方罕見病資料庫,因此並沒有就罕見病患者作出統計。
由於罕見病現時沒有定義,病人須用上若干年於不同專科求診,才確診為罕見病,加上針對罕見病的專科醫生少之又少,醫管局無法專注培訓及開設職位,間接令醫科生沒有興趣向罕見病方向鑽研,最終病人難以得到適切治療。罕見疾病聯盟主席曾建平認為,當局應盡快為罕見病設立定義,否則無法針對罕見病作出治療,“沒有定義,便沒有較針對性統籌,有定義,便可以有政策,從而針對服務罕見病患者。”
現時不同罕見病患者生活上均有不同的需要,以脊髓肌肉萎縮症患者周佩珊為例,周需要二十四小時使用呼吸機,若供電或機件出現問題,均會影響生命安全。曾建平指,由於現時政府沒有相關配套措施,預算案只從藥費資助入手,但對於照顧者支援卻不足,建議政府應安排人手協助家屬照顧,令小朋友得到適切照顧。
曾形容,不少坐輪椅的患者,預約復康巴士外出十分困難,“可能要半年前預約,但你不知道半年後會有甚麼活動,十分不便”,外出對患者而言,猶如一次遠遊,“看到這些情況令人感到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