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3月14日電 據香港《商報》報道,15歲少女3年多前因應約“私影”,被中年無業漢虐殺後性侵犯,翌日棄屍垃圾站。被告劉璋輝早前否認謀殺罪受審,陪審團昨早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罪名成立。法官薛偉成直言本案是恐怖的謀殺案,根據法例應判處終身監禁;案件押後判刑至本周五以交代詳細理由。
警官形容“天有眼”
被告劉璋輝(37歲)被控於或約於2014年12月8日在香港謀殺郭惠明。法官表示,本案中被告透過社交媒體認識事主,殺害並暴力侵犯對方。法官特別關注,社交媒體上是否會有對年輕女用家作出警告,以防範類似被告的人,要求控方就此事項作研究,押後判刑。
調查的警官在庭外形容是“天有眼”,很快便搜集到足夠證據,將他定罪,繩之於法。警員又指,死者雖然並非獨生女,但家人直到現在仍然感觸,面對2次審訊,心情沉重,雖經傳媒廣泛報道,仍關心案件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