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3月20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全國人大通過的憲法修正案,新增“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內容。全國人大常委、民建聯會務顧問譚耀宗昨日指出,憲法修正案表明,中國共產黨是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緊密連在一起的,而基本法源自憲法,倘有人喊“結束一黨專政”,或會與憲法和基本法牴觸,甚至影響參選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所作的解釋中,指“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既是該條規定的宣誓必須包含的法定內容,也是參選或者出任該條所列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
譚耀宗昨日出席全國人大全體會議時表示,參選立法會要表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而基本法源自憲法。憲法修正案增加的內容,說明了中共的領導地位,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特質,是要有中共的領導,肯定中共不只是執政黨,而是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緊密連在一起。
他續說,倘有人再打出“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可能與憲法及基本法牴觸,日後參選立法會者需要考慮:“想參選立法會(議員)的話,一定要按照基本法中,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政府。憲法已講明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參選者)提出‘結束一黨專政’的說法,可能同憲法不符合。”
被問到會否溯及以往曾說過“結束一黨專政”者,又或有關人等能否參選立法會等問題,譚耀宗指,具體的做法要留待選舉主任考慮,又補充自己並沒有聽到中央對這問題有任何意見,只是有傳媒問起才為傳媒作出分析。
鄭耀棠:具體由選舉主任決定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工聯會榮譽會長鄭耀棠認為,“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並不現實,因中共領導國家的事實在憲法中有明確位置,而在中共的領導下,國家過去多年的成績有目共睹,但提出有關口號者是否符合參選資格,要由選舉主任決定。
林健鋒:不能所有事都隨便講
全國政協委員、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林健鋒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在“一國兩制”下,港人所遵循的基本法正是根據國家憲法來制定的,港人必須尊重國家的憲法,“不可以所有事都隨便講、隨便做。有些事情或說話會係做錯 。”
他認為,市民要對國家憲法和基本法有更多的認識,倘有懷疑就需要先了解清楚,千萬不要做違法的事情,“唔好人講就去講,或者人叫你做就去做。”
陳恒鑌:料惠中央與特區關係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認為,在憲法修正案未通過前,部分“港獨”或“自決派”分子,在沒有法律規限的情況下,任意高喊“結束一黨專政”等口號,現在就不能再任意妄為,相信這對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間的關係可以帶來好的轉變。
反對派死撐 誣譚“危言聳聽”
不過,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聲言,譚耀宗的說法是“進一步收窄港人言論自由”。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則稱,國家憲法“不適用”於香港,而根據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立法會議員宣誓時是要擁護基本法而非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譚耀宗是在“危言聳聽”云云。
香港“支聯會”則發表聲明,指稱譚耀宗的說法“是對香港人言論自由、表達自由、選舉和被選權利等的嚴重挑釁”,更聲言該會“絕不會在立場上有任何退縮”,“將繼續高舉包括‘結束一黨專政’在內的‘五大綱領’”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