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3月22日電 據香港《商報》報道,保險索償投訴局昨日公布,去年共處理了782宗投訴個案,其中662宗屬新接獲的個案,較前年上升0.5%。去年的個案中,有559宗為受理個案,當中411宗已審結,主要涉及保單條款的詮釋、沒有披露事實等。審結的個案中共有101位投訴人獲保險公司賠償,涉及金額達1025萬元,單一個案的最高賠償額則約為65萬元。局方建議,市民要看清楚保單內容及條款,避免最終不能獲得保險賠償。
住院及旅遊保糾紛最多
該局的數字顯示,去年處理的782宗投訴個案中,有223宗超出投訴局的職權範圍,其餘的559宗個案中,尚有148宗未結案,須留待今年處理。
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主席徐福榮表示,411宗已審結個案的糾紛主要涉及保單條款的詮釋、沒有披露事實、不保事項、賠償金額、以及違反保證條款或保單條件。引起最多索償糾紛的兩類保險產品分別是住院或醫療保險及旅遊保險。
在411宗已審結的個案中,有89宗個案在投訴局秘書處的調停下,保險公司與索償人雙方達成和解,毋須轉交投訴委員會處理。另外,有217宗個案的表面證據不成立,69宗的索償人撤銷投訴,而餘下的36宗個案則交由投訴委員會審理。投訴委員會裁定12宗個案的投訴人得直,而獲得賠償,至於贊同保險公司的賠償決定的個案則有24宗。
以金額計算,共有101位投訴人獲得保險公司賠償,涉及金額賠償高達1025萬元,當中包括雙方和解金額845萬元及投訴委員會裁定得直個案的賠償180萬元,單一得直個案的最高賠償額則約為65萬元。
建議市民看清保單條款
另外,投訴局自2013年起接受非香港居民投訴個案,在內地住院或接受醫療服務亦可獲得保障;去年共接獲65宗新個案,較2016年增加55%,其中2宗得直。他認為,內地個案處理較為困難,除通信往來需時,過去亦有投訴人沒有進一步回覆,或者沒有投訴人指明的內地醫院,又或醫院根本沒有相關病人。
徐福榮提醒市民,投保人沒有披露重要事實,有可能影響保險公司是否承保,以及保單是否有效。而“醫療需要”亦容易引起爭拗,需要視乎每份保單條款的詮釋,市民不要以為凡是住院均能獲取賠償,建議入院前先諮詢保險從業員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