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3月31日電 (記者 江陽)香港有團體31日上午發起遊行,質疑立法會議員區諾軒的參選資格,并在特區政府律政中心和警察總部分別遞交請願信,認為區諾軒焚燒印有國徽的基本法放大影印圖片,不應獲參選資格,且應接受法律制裁。
高等法院日前拒絕批出有市民挑戰區諾軒參選資格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31日上午,有團體數十人在中環遮打花園集結,手持寫有“區諾軒焚燒基本法應被DQ”、“捍衛國家 華人尊嚴 捍衛國徽 國旗國歌”等的字牌,高喊“區諾軒有罪”等口號遊行至律政中心門前,要求律政司处理。
遊行者認為,區諾軒的行為突顯其蓄意踐踏國家尊嚴,破壞、不尊重基本法,無資格參選立法會議員,且觸犯《國旗及國徽條例》,應接受法律制裁。
律政司代表在門外接收請願信,團體隨後遊行至警察總部繼續高喊口號并要求警務處執法,多名遊行人士前往報案室報案。警務處亦派代表接收請願信。
團體召集人李璧而指,區諾軒身為一個中國人卻侮辱國家,令人感到氣憤。他焚燒基本法影印版封面已觸犯刑責,且不應有參選資格。
遊行人士陳先生指,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而焚烧基本法的行為踐踏国家尊严。他促請律政司和警方針對區諾軒的行為進行處理及嚴格執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