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4月4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社會福利署將於今年6月1日實施“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現行的長者生活津貼會易名為“普通長者生活津貼”。為了讓合資格的長者能盡早領取津貼,社署由昨日起分階段安排長者透過不同的程序申領“高額長者生活津貼”。
第一階段“自動轉換”
第一階段是“自動轉換”,社署已於昨日發出綠色通知書予現正領取普通長者生活津貼、並在社署的紀錄中符合高額長者生活津貼於去年5月1日適用的每月入息及資產限額(單身人士每月入息7,750元及資產144,000元;夫婦每月入息12,620元及資產218,000元)的長者。
符合上述入息及資產限額的長者,毋須回覆函件,亦無須另行提出申請,便會自動轉換為領取高額長者生活津貼。
有關長者可於今年6月起,經他們領取普通長者生活津貼的銀行戶口獲發由去年5月1日或合資格日期(以較後者為準)起計算的一筆過款項(當中須扣除同時期已獲發的津貼)。若長者的入息及/或資產超過上述限額,或選擇不轉換至領取高額長者生活津貼,他們須填妥隨函夾附的回條,於下月3日或之前寄回社署。
第二階段“郵遞提交”
第二階段為“郵遞提交申請”,社署會於下月2日發出黃色通知書予沒有被包括在“自動轉換”安排中的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及65歲或以上的高額傷殘津貼受惠人,並在6月1日發出黃色通知書予高齡津貼及65歲或以上的普通傷殘津貼受惠人。
如他們選擇申領高額長者生活津貼,須填妥隨函夾附的“郵遞提交申請表格”,於12月31日或之前寄回社署。長者無須親自前往社會保障辦事處遞交申請。社署在接獲申請表格後,會盡快核實他們的資格。
第三階段“新申請”
其他沒有領取普通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傷殘津貼的65歲或以上長者,可透過第三階段即“新申請”階段,由今年6月起提交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申請。長者可透過傳真、電郵、郵遞、經其他政府部門/非政府機構轉介,或到區內的社會保障辦事處遞交申請。申請表格及指引可於6月起從社署網頁下載,或在各社會保障辦事處索取。在接到申請後,社署職員會安排約見申請人。
在今年12月31日或之前接獲的“郵遞提交申請”及“新申請”,合資格長者可獲發最早由去年5月1日起計的高額長者生活津貼。
如長者擁有的資產超過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限額,但符合普通長者生活津貼的資產限額,可考慮申請普通長者生活津貼,惟上述的一筆過追溯津貼款項安排不適用於普通長者生活津貼的申請。
長者必須符合所有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申領條件,包括年齡規定、居港規定和入息及資產規定,方可獲補發一筆過款項(當中須扣除同時期已獲發的津貼)。社署會於本月起播放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聲帶,並派發小冊子,提醒長者有關的申領安排。”
有關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詳情,可瀏覽社署網頁www.swd.gov.hk/oala或於辦公時間致電長者生活津貼查詢電話3595-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