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4月4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最快上半年引入“同股不同權”上市制度,內地亦加緊推動新經濟股回A,其中中國預託證券(CDR)試點規則正式出台,市場預期內地新規落地時間將與本港相若。對於外界擔心或引起競爭,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昨表示,內地推動CDR將令A股市場更開放和國際化,又指若日後新經濟公司以CDR回A,中美股份價值存在溢價,本港或能成兩個價格中間的傳導者,重申兩地是合作、而非競爭關係。
港可提供價格連通互換機制
李小加昨出席立法會財委會時表示,內地推行CDR料將便利更多獨角獸通過香港和當地資本市場融資,以及有更多公司考慮在兩地同時上市,又指對已在美國上市並準備在內地發行CDR的大型內地公司而言,香港市場可為其提供價格連通和互換的機制,另外在海外成立的中國公司冀尋求CDR上市,亦需要先在國際市場如香港發行普通股上市,故內地推行CDR對本港亦有利。
不同權諮詢獲多數意見支持
港交所上月底已完成非同權上市細則諮詢,港交所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戴林瀚昨表示,已接獲逾280份意見,目前正在研究及分析意見當中,大部分意見均支持上市改革的建議。李小加補充,期望在本月底公佈有關諮詢總結,當新制生效後就會接受有關公司的上市申請,但最快何時有首間公司上市仍需視乎文件審閱過程,而不少公司均期望在8月基金經理放假前上市,因此相信這些公司在8月前上市的可能性較大。
對於外界質疑本港未有集體訴訟權,在非同權制度下對投資者保障存疑,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則認為,非同權制度與集體訴訟權並無直接關係,強調美國集體訴訟主要針對企業披露問題,而非由非同權制度引申而來的問題,而研究集體訴訟亦是政府及律政司的工作。他又指若為非同權公司設日落條款,或降低部分企業來港上市的意慾,如要每隔一段時間評估非同權是否可持續經營,在執行上亦有難度。
上市改革無減對投資者保護
李小加則表示,上市改革並沒有削弱現時為投資者提供的保護,同時亦制定了額外保障措施,以避免權力有機會被濫用,他舉例指這些公司上市後不能增加特別投票權的比例,和當特別投票權股東去世、不再有能力勝任或離開董事和管理層職位,特別投票權將失效的日落條款等,港交所未來會在保護小股東及保持競爭力繼續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