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4月4日電 香港《商報》4日發表題為“CDR港股合力做大做活市場”的文章,全文如下:
CDR(中國存托憑證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的推出如箭在弦,中證監剛剛公布了試點規則。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昨表示,這對兩地資本市場都是好事,並為此感到高興,強調不要動輒以競爭視之,相信互相合作可將市場做大。
隨著內地不斷深化改革開放,由CDR的落實以至資本帐的全面開放,毋庸置疑均屬時間問題,所以,寄望香港一直維持獨市生意地位,根本就不切實際。然而,國家開放並不等于兩地直接競爭,不必然會搶盡香港生意,原因在于市場发展不是零和遊戲;雙方的互相合作、協同发展,便可一起做大市場餅了。那麼,在CDR方面,兩地能夠怎樣合作?方法其實很多。
對于已在海外上市的企業來說,回歸A股固然有利其面向內地市場及投資者。可回流CDR不代表不能回流HDR,兩者並不存在二擇一的排他性;反之,雙方其實各擅勝場,含有極大的互補性,以兩地作為第二市場同時掛牌,才是個中最佳選擇。事實上,不同市場既服務不同投資者,也服務著不同的時區;尤其于今全球化及瞬息萬變的投資市場里,美歐等地收市之後,亞洲交易時段緊接開始,CDR固然有利面向內地,但同一時間,HDR亦可繼續面向國際,好讓市場不間斷地(round the clock)覬覦投資機會,這對上市企業來說自然利多于弊。退一步言,在滬深港通的互聯互通基礎上,雙向地研究引入“CDR通”和“HDR通”,也是進一步加強兩地市場連系及合作的應有之義。
對于未在海外上市的企業來說,CDR的落實不單沒有減損在港上市誘因,畢竟這僅直接涉及第二上市而非第一上市,惟值得留意的是,這可增辟一條先來港掛牌再回流A股的路徑;換言之,香港IPO市場的吸引力有增無減。的確,CDR不僅關系第二上市的選擇,其實也牽連到第一上市的決定。有了CDR,特別是針對放寬新經濟產業上市條件的CDR,比較純粹在內地掛牌,以及在兩地H+C同時掛牌,試問哪一種更為吸引呢?經驗反映,今日的H+A模式便非常成功,因為可同時面向國際和國內兩個市場。
CDR對香港絕非什麼洪水猛獸,雙方大有空間爭取互惠共贏,包括有助提高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和人民币離岸中心的地位。個中關鍵,乃如何不斷提高香港市場的競爭力,唯有如此兩地合作才更有條件;反過來,正所謂有為才有位,如果香港競爭力有不逮,雙方又豈有合作的前提?更莫說,香港的第一上市競爭對手,其實不是內地而在海外。有關方面固然深明此點,現正諮詢當中的上市架構改革,就旨在加強香港對新經濟股份的上市吸引力,以及同步調整它們來港第二上市的規則。
投資市場不斷在變,由香港到內地均要因時制宜,絕不能夠故步自封。李小加說,內地監管步伐走得很快,估計CDR很快會有詳情。鑒于此,我們不能落于人後,不能在上市改革上“議而不決”,否則,香港競爭力勢必不進則退避免敗在自己手里,恐怕才是香港必須解決的風險!
香港商報評論員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