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4月12日電 香港特區立法會12日通過“推動電動車普及化”無約束力議案。有議員建議新建樓宇內的停車場必須提供充電設施。
據港媒報道,提出議案的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指,目前全港只有大約1.1萬部電動車,佔全港已登記車輛總數1.3%。這顯示在香港使用電動車未成氣候,部分原因是電動車價格未達到市場期望。而全港目前約有1500個充電器,當中僅300多個為快速充電器,而且充電器地點分布集中,使電動車難以應用;另外還有充電停車位不時被燃油車佔用等問題。
易志明建議修改《建築物條例》相關條文,強制所有新建的私人及商業樓宇停車場必須為電動車充電提供設施。他亦建議將現有的充電器提升至快速充電水平;派員巡查充電停車位以杜絕霸佔車位,以及推動專上學院開辦電動車的設計、科研及維修等課程。
另有參與討論的議員認為財政預算案提出電動車“一換一”計劃或門檻過高,包括私家車要在香港首次登記6年或以上以及車主要連續持有該車3年或以上等。
署理環境局長謝展寰回應時表示,計劃旨在不增加私家車數目的前提下,提供經濟誘因,讓市民盡量選擇電動車。不過,基於環保理由,政府並不鼓勵過早銷毀車輛。
謝展寰又表示,設立車齡和擁有舊車年期等條件,是防止計劃會刺激大量舊車進口;或有人在二手市場蒐集舊車圖利,同時防止刺激未有私家車的人透過買舊車參與計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