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4月17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中五女生因漏帶默書簿回校,遭男老師罰留堂,女生激動起來,向老師揮拳再腳踢多次後離開,老師自行到醫院檢查,其前額紅腫擦傷,背部觸痛,女生其後自首,於警誡下承認一時衝動犯案。案件昨在觀塘法院再訊,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的女生承認案情,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下令撤銷控罪,准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女生就讀的中學回應指,女生平日積極參與學校課外活動,今次屬個別事件,事後已即時向女生輔導。
十七歲姓劉的中五女生原被控於去年十月三十一日在將軍澳一所中學的班房內,襲擊五十四歲任教中文及宗教的男教師麥國全。中學回應指,女生平日在校“無咩嘢”,是比較積極參與課外活動,又指老師和學生時有摩擦,今次默書簿事件是女生一時衝動,屬個別事件,事發後亦已即時輔導女生,她現已知道日後該如何恰當處理衝突。
學校又表示,事件只是輕微衝突,涉事的麥老師現已無大礙,女生和麥老師亦已如常上學,二人關係暫無大問題,稱:“老師絕對畀機會同學。”又謂學校是會協助、幫助和保護學生。
案情指,由於女生當日忘記攜帶默書簿回校,於下午接近一時,遭麥老師罰留堂,女生欲離開班房卻被阻擋,女生因而變得十分激動,拳打麥老師的頭部後,又再用腳踢麥老師多次,之後離開班房,但事情始末一一被班房內的閉路電視拍下來。
麥老師之後自行到將軍澳醫院接受治療,其左邊前額腫、紅、擦傷,背部觸痛,他之後跟學校管理層匯報事件,並報警處理。在今年二月十日,女生在母親陪同下到將軍澳警署自首,警誡下她承認一時衝動而襲擊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