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香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會見記者。他指由於追討各人薪津涉及的法律費用可能達八位數字,有條件下不作追討的決定合符審慎理財原則。香港中通社圖片
香港中通社4月18日電 香港特區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18日決定,不會追討喪失議員資格的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等4人的薪金和津貼,但預支的一些款項仍需追回。
當天下午,特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會見傳媒時表示,行管會了解被取消資格的4名人士可能提出的抗辯理由、成功追回所有款項的機會,以及繼續採取追討行動可能招致的法律費用後,初步估計,追討相關款項所涉及的訟費大約是8位數字。行管會必須審慎運用公帑,若要使用更多的公帑以追回有關款項,未必符合審慎理財、運用公帑的原則。
梁君彥表示,行管會決定在符合以下幾項條件下,就此事作最終的處理方法。第一,4名人士必須歸還已預支的營運資金;第二,在指定日期前必須歸還所有資本項目,例如手提電話、電腦等;第三,他們亦必須歸還已獲發2017年7月14日之後的某些預支款項。因此,他們必須向行管會每人償還約19萬至31萬港元不等。
梁君彥表示,如未能符合以上任何一項條件,行管會就會考慮以法律程序去追討所有已支付的項目。
當天,有團體到立法會外請願,不滿行管會沒有盡力追討有關薪津。
2016年10月,在立法會就職宣誓儀式上,劉小麗故意以極慢的速度讀出誓詞,羅冠聰、梁國雄及姚松炎在宣讀誓詞時,加入香港法例《宣誓及聲明條例》規定的立法會議員誓詞之外的內容,或以不正常的語調讀出誓詞。去年7月,香港高等法院宣佈判決,裁定羅冠聰、梁國雄、劉小麗及姚松炎的宣誓沒有法律效力,立法會議員資格被取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