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4月21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Uber進駐香港後發生首宗奪命車禍,司機喪生,女乘客重創,兩人的保險賠償問題引發關注。Uber證實,旺角前晚發生的四車連環相撞車禍中,死亡的寶馬房車司機是“夥伴”,四名傷者中包括一名Uber車上女乘客。Uber表示,為所有香港的Uber車程安排第三方保險(俗稱“三保”)。保險業人士卻質疑因屬非法載客取酬,可能令乘客難獲賠償。議員呼籲Uber“坦誠公佈”,公開保險單細則。亦有意見指Uber應承擔僱主責任,支援喪生司機。
該宗一死四傷奪命車禍,是本港首宗涉及網約平台Uber合作車輛的交通意外。駕駛寶馬房車的Uber司機姓許(50歲),送院證實死亡,車上重傷女乘客姓周(39歲),送院後情況穩定;另外三名傷者分別為姓梁(60歲)的士司機及姓梁(32歲)的士女乘客,均情況危殆;姓劉(39歲)電單車司機則情況嚴重。
前晚九時許,許司機接載姓周女乘客,沿亞皆老街天橋往旺角行駛,途經中電大樓對開橋面時懷疑失控,越過對面行車線,與的士迎頭猛撞,尾隨的士之七人車司機連忙煞停,唯其後電單車收掣不及撞上。警方正跟進調查。
保險業:非法取酬即失效
Uber發言人證實,喪生的司機是其夥伴,Uber對意外表示傷感,已向死者家屬作深切慰問,亦聯絡該車輛受傷乘客作出協助。發言人強調已按法例規定,為所有香港的Uber車程安排第三方保險。
然而,由於Uber車輛被指非法載客取酬,各界對保險賠償意見不一。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一般汽車第三者保險,遇到任何意外或突發事故均有保障,當中人事傷亡最高保障額為一億元,但若汽車作商業用途、非法取酬及無有效行車證明,第三者保險即告無效。
議員:或向司機遺產索償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陳恆鑌認為,Uber保險保障範圍未明,呼籲儘快向公眾交代保險承保範圍和金額等細節。
保險界立法會議員陳健波指出,即使Uber違法,受傷乘客仍可獲保障,保險公司會先作賠償,再向車主追討有關費用,即使司機身亡,也有權要求將其遺產用作賠償。
工聯會促Uber承擔僱主責任
保險業監管局回應稱,已就事件向有關保險公司查詢。Uber去年初公佈,已向美亞保險香港有限公司(AIG)購買團體汽車共乘(ride-share)責任保險,為所有車程的乘客及涉及的第三者提供額外保障,每宗受傷或死亡事故最高賠償額為一億元,保單在前年十月生效,曾有乘客成功獲賠。
保險以外,工聯會的鄧家彪認為,Uber應承擔僱主責任,根據僱傭條例和僱員補償條例,對喪生司機提供保障和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