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4月24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廉政公署男助理調查主任前年九月執行監視行動期間,遭兩名戴口罩男子襲擊。其中一人事後被捕及控以一項蓄意傷人罪,早前在區院裁定罪成,法官沈小民昨判刑指,二人互不相識,且無仇無怨,惟被告狠狠地襲擊,手法相當兇殘,今次沒有對助理調查主任造成永久傷殘純屬幸運,判被告監禁四年。
法官判刑指,二十三歲被告林樂曦與助理調查主任李嘉威互不認識,亦無恩怨,而李當時監視對象亦非被告,故被告襲擊是毫無動機,但手法相當兇殘,被告對準要害,即李的頭部,便狠狠地打下去,法官指此舉可致嚴重傷害,甚至死亡。法官指被告在保釋期間干犯本案,是加刑因素,但被告抗辯期間並沒有耽誤法庭時間,亦可獲減刑,最終判處四年監禁。
李於前年九月二十七日在上水警署對面的行人路執行職務,遭兩名口罩男包括被告以金屬硬物襲擊頭部,二人乘私家車逃脫。李隨即往醫院治療,被診斷頭皮裂傷,太陽穴位置需要縫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