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4月24日電 香港《大公報》24日發表題為“王志民真誠三論立法會是重要政權力量”的文章,全文如下:
特區立法會昨日設午宴款待首次到訪的中聯辦主任王志民,立會主席梁君彥及五十位各黨派議員出席,席上賓主交談、氣氛愉快。
中聯辦是中央駐港聯絡機構,立法會是按照基本法成立的特區立法機關,兩者關係本應合作無間,但現實情況顯然是未如理想。也因此之故,昨日的一飯之約,是劍拔弩張、各説各話,還是融洽共話、達到交流與溝通的效果?成了各方關注的焦點。而十分值得高興的是,昨日的午宴是一個罕見的、成功的、有效的聚會,而成功首先是來自王志民主任的講話。
王主任在講話中對議員們的工作給予了實事求是的評價,既充分肯定主流成績,同時又指出了責任所在,措詞温和、態度從容,充滿善意和誠意,在“一國兩制”和“求發展、求穩定、求和諧”的共識下營造出了一種令人感動的祥和氛圍,確實殊非易事。飯局事小、溝通事大,如果未來中聯辦和立法會、建制和“泛民”,以至全社會都能如昨日午宴般互相尊重、包容,誠摯表達、虛心聆聽,則長期困擾港人社會的政治爭拗何愁找不到破解之道。
事實是,昨日的午宴,性質上屬於禮節性安排,出席者客客氣氣、杯酒言歡,也就算達到目的了。但抱着一腔善意與熱誠而來的王志民不是這樣,在描述議員粵港澳大灣區之遊的趣事“搞搞氣氛”之後,他沒有迴避問題、沒有忘卻責任,正面提出了三點感受與議員分享。
“香港特區立法會是依法維護特區憲制秩序的重要政權力量”。這是王志民提出的第一點、也是三點感受中最重要的一點。
長期以來,市民和議員自己都清楚知道,立法會是一個重要的本地立法機關,政府擬訂的各種條例草案、特首施政報告、“財爺”的財政預算案,以至眼前的高鐵“一地兩檢”、《國歌法》本地立法以至日後的二十三條立法,都要拿到立法會審議和通過,如果立會“拉布”、“流會”,政府施政就寸步難行……。
王志民主任昨天嚴肅地指出:“立法會是一個依法維護特區憲制秩序的重要政權力量”,這裏面,首次明確了立法會與特區憲制秩序的關係。在“一國兩制”下,立法會作為特區唯一的立法機關,毫無疑問是一個政權機關、政權力量,而且是重要的政權力量,那麼,依法維護特區與中央的憲制秩序必然就是立法會不可推卸的責任,而且應該是首要和核心的責任。年前特區政府依法提出政改方案,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作出“八。三一”解釋,作為特區立法會,依法予以審議和通過落實,就是體現和履行其憲制責任之所在;反之就是沒有依法維護特區的憲制秩序,與作為特區重要政權力量的角色也是不相符的。
王志民在講話中提出的第二點感受:“立法會是促進和監督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共同造福香港市民的重要政權力量”。部分反對派議員長期以來動輒“拉布”、“點人頭”、製造“流會”,他們是促進和監督特區政府依法施政,還是拖政府後腿,是造福市民還是害苦市民,也就只能由他們自己來回答了。
至於王志民提出的第三點感受,對一些立法會議員來説,可能會有“如雷貫耳”或“如夢初醒”的感覺。王志民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是弘揚愛國愛港精神,促進香港共擔歷史責任、共享發展榮光的重要政權力量。包括各位議員朋友在內的所有特區公職人員,都是‘一國兩制’下治國理政的特殊重要力量,都是特區政權機關的重要成員,可以説也都屬於建制人士,都應當共擔民族復興的歷史責任,都必將共享祖國繁榮富強的偉大榮光。”
在這裏,王志民講的不僅是“重要政權力量”,而且是“特殊重要力量”;而這“重要”和“特殊”不是別的,就是弘揚愛國愛港精神和促進港人共同承擔歷史責任、共享國家發展榮光的重大責任。在這些方面,尊貴的議員們、特別是“泛民”議員們,過去是不是較少、甚至從沒有真正面對和思考過呢?作為立法會議員如果不能做到承擔歷史責任、共享祖國榮光,不能帶頭弘揚愛國愛港精神,那麼,他們和特區憲制秩序下應有的角色責任就相去太遠了。王志民從政治要求和歷史承擔高度提出這一要求,是對立法會憲制地位和議員權責的最大肯定而非苛責,值得議員們三思。
王志民在講話末段還語重心長地提出:今天,到底是誰在違背“一國兩制”的初心,是誰在背棄“50年的繁榮穩定,50年以後也要繁榮穩定”這句話,是非也好,公道也好,自在人心。香港市民心裏都有一桿秤。“我也很真誠、很善意地提醒,還祝福我們年輕的議員,能夠更多地為我們香港50年的繁榮穩定,50年以後也繁榮穩定,去多想一想,多做一些實事、好事。中聯辦很願意和為香港50年繁榮穩定、50年以後也繁榮穩定的各界朋友打交道、交朋友,有商有量、同心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