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4月23日電 香港上周發生涉及Uber車輛的四車相撞奪命車禍,令Uber規管問題再次引發關注。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昨日到政府總部外集會,要求政府加強打擊違法白牌車。《文匯報》認為,面對網約車這種新經濟業態,香港一直沒有認可其合法地位,亦沒有立例規管,的士業者出於維護自身利益要求嚴厲打擊,無可厚非。但站在社會角度,網約車在全球各地快速發展,代表科技的進步和發展的大勢所趨,政府總不能以鴕鳥政策逃避了之,視而不見。對新經濟業態出現和發展,宜疏不宜堵,政府應該深入研究新的規管方式,尤其要借鑒其他地方管理網約車的成功經驗,在顧及的士業者利益的同時,也要讓消費者享受到技術進步帶來的服務便利。
誠然,類似Uber一類網約車的存在,不符合香港現行法例,的士業者要求全面取締也有其道理。事實上,政府過往也曾多次打擊網約車,也曾有Uber司機被判罰款停牌。但與此同時,社會上亦不乏希望將網約車合法化的強烈呼聲。
姑不論香港的士行業的服務質素如何,網約車作為新生事物,確是新經濟其中一員,在美國、內地、日本、澳洲等地都快速發展,並對社會經濟和人們的出行習慣帶來深刻的變化,這種現象必須被正視。無可否認,過去幾年的技術進步,帶來了各種服務模式的變化,這種改變必然對原有利益格局產生衝擊。擺在政府面前的難題,是維護原有利益格局,還是鼓勵新經濟,引入競爭機制,這一難題並非香港獨有,而是在世界很多地方都曾經歷的,需要敢於面對,加以解決。
以內地為例,早在網約車之前,同樣存在非法經營的“藍牌車”(內地私家車是藍色車牌)。在網約車發展初期,同樣面對“妾身不明”的經營環境,杭州、深圳等大城市的的士司機,亦曾經發動罷駛表達不滿。但在技術進步帶來的新經濟業態大發展洪流下,內地政府選擇了疏而不是堵。2016年,內地網約車的合法地位獲得明確,四大城市很快出台了網約車新政,對網約車管理作出嚴格的規定。自此,網約車變得有規有矩,傳統的士亦再無抗議,取而代之是大幅改善自身服務質素。在這個過程中,獲益最大的是廣大消費者。
政府對於新經濟業態是疏還是堵,直接影響到香港整個新經濟體系的發展。移動支付、共享經濟、大數據,這些新經濟的方方面面環環緊扣,一個階段的“發育不良”勢必影響下一個階段的發展。移動支付在內地蓬勃發展,除了電子商務之外,網約車、共享單車的發展亦扮演重要的角色,這正正是移動支付在交通方面的應用實體。如果我們對這些新經濟業態,這也不准那也不許,那麼政府提倡的支持創新科技,鼓勵新經濟發展,豈不成為鏡花水月?!從更深層次角度思考,為何內地的網約車合法之後比的士要貴,還是很多人用網約車?因為這背後是技術的進步,年輕人已經習慣了基於互聯網的透明、互動、便捷的經營方式,回不了頭。如果對於種種技術進步帶來的新經濟業態,市民沒有機會去享用,政府沒能力去監管,回過頭來,我們怎能要求市民和政府有創新思維?
在技術進步面前,政府不能只顧及現有業界利益以鴕鳥政策視而不見,而應該兼顧業界和消費者的利益,達至二者平衡。應積極學習並借鑒其他地區的成功經驗,大膽修改現行法例,打破原有利益格局,思考以創新的規管方式,實現兼顧原有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和支持新經濟的發展。要清楚, 裹足不前既違反市場規律,不利於維護消費者利益,更不利於整個社會的長遠發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