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4月25日電 香港《商報》25日發表題為“期待更多獨角獸公司來港上市”的文章,全文如下:
港交所昨正式公布《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上市制度》的諮詢總結,決定大致落實《上市規則修訂諮詢文件》的建議,意味港股市場吸引新經濟股上市的競爭力,將獲得顯著提升。行政總裁李小加表示,下周一就會開始接受上市申請,預計最快6月可見到第一隻相關股份掛牌。俗語有謂“遲到好過無到”,僅須一個多月後就可迎來首隻新規IPO,相信港股市場及投資者都望之甚殷,也期待更多“獨角獸”快快來港上市。
時間不等人,資料顯示,過去十年幾乎每年都有4家獨角獸,惟至去年一年已有57家誕生,而單是大中華區已有多逾150家等待上市;如果香港沒有與時並進,繼續墨守成規,沒能提供一個有利新經濟股上市的環境,獨角獸之肥水一定流向別人田,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必然不進則退。隨社會慢慢有了共識,港交所便馬上推動上市規則的修訂工作,繼而在諮詢完結後旋即落實,當中並根據市場意見作出適當完善;有關方面的議而有決、決而有行,高速高效,無疑值得肯定。
或曰,香港恐已錯失最佳時機。一來,不少獨角獸(估值10億美元)以至超級獨角獸(估值1000億美元)的新經濟公司,由於香港遲遲未有同股不同權,故在過去已捨港他投。二來,儘管港交所即將放寬相關股份來港第二上市(HDR)的規定,惟與此同時,內地的第二上市辦法(CDR)也正密鑼緊鼓快將實施,意味兩者或有競爭分薄需求,以致新措效果事倍功半。再者,近期新經濟股的行情轉淡,尤其是美國多隻科網巨擘均接連爆出壞消息兼而股價暴挫,這多少會損害相關公司上市的誘因,以及影響公司的集資能力和股價表現。
時機總會有好有壞,但整體而言,吸引新經濟股的制度優化一定是愈快愈好,好讓香港盡早吸納相關公司的新一波第一上市以至第二上市需要。好像最近一隻新經濟股上市,便獲得市場熱烈追捧,剛開展招股便已凍資逾千億元,其吸資之強度甚至令港匯偏離了弱方兌換保證,港元拆息更被一下子夾高到2008年後最高。由此可見,如果新經濟股優質有潛力,任何時機上市都是不壞時機。何況,香港謀定後動,縱然錯過了“頭啖湯”,但可根據其他地方的經驗來進一步完善監管,從而降低風險,加強保障投資者。事實上,同股不同權的一大潛在弊端,正是對小股民權益的保障不及傳統制度,因此,港交所就此作出了嚴格安排,包括不同股權架構企業要符合額外上市規定、界定生物科技公司時其產品亦要通過大國規管及試驗等等。至於HDR與CDR會否構成競爭?即使有,也更多是良性而非惡性,更莫說兩地合作關係大於競爭,彼此絕對可以攜手把餅造大爭取互惠共贏。
始終,為新經濟發展提供更有利條件,不單有益於金融,且亦有益於創科,毋庸置疑這是香港進步的必由方向。展望未來,仍不能夠放下與時並進的腳步,必須不失時機地按照市場發展不斷調整,不論是進一步放寬上市規定,抑或是加強投資者保障皆然,港股市場裏的大小參與者,肯定都會樂見其成、各蒙其利。
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