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4月24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環境保護署(環保署)24日公佈2016年香港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據統計,主要空氣污染物的排放總量接近20萬公噸。
資料顯示,空氣污染物排放總量主要有17310公噸的二氧化硫、89640公噸的氮氧化物、4350公噸的可吸入懸浮粒子、3380公噸的微細懸浮粒子、26240公噸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以及58600公噸的一氧化碳。
環保署指出,由於香港持續推行多項措施管制發電廠、船舶和車輛的空氣污染物排放,相關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懸浮粒子及微細懸浮粒子的排放量較2015年減少4%至11%,自1997年以來已總共減少達39%至78%。
環保署每年編製香港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分析本地空氣污染物的排放量和主要污染源,以協助制訂有效的空氣質素管理政策。此外,排放清單亦提供數據進行空氣質素影響評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