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4月26日電 據香港《商報》報道,香港政府多年來一直推動青年離港交流及實習,並由民政事務局負責多個資助計劃,但審計署發現,在2012/13至2016/17年度5年間,有計劃獲批資助超出上限70萬元的1倍,卻缺乏有關超支理據的紀錄;有些委員雖有潛在利益沖突,但仍獲審批項目職務。此外,計劃未設最低參加人數,其中一個內地交流團,只有1名參加者亦能成團。
無記錄理據批超上限資助
審計署最新報告指出,民政局在5年間1050個獲發資助的項目中,其中一個在2015/16年度的青年內地實習資助計劃項目,資助上限原為70萬元,但項目卻獲批140萬元資助,超出上限1倍,惟民政局的紀錄上沒有記載超出資助的任何理據。民政局今年3月回應審計署,該項目由兩個團體合辦,由於該項目的實際參加人數少於核准人數,故最終只獲得67.9萬元。審計署認為民政局應研究其不符合項目資助上限的理由,以防日後再有類似事件發生。
審計報告中又指出,有份審核資助項目的青年事務委員會和公民教育委員會,各有30名非官方委員,委員要通過兩層制度申報個人利益,分別向民政局登記可能存在沖突的個人利益,及在審批項目前向所屬的委員會申報,申報表格及會議紀錄均會留有每宗利益申報。然而,審計署發現,有3名委員在21宗個案中,雖已向所屬委員會申報潛在利益沖突,但仍獲委以審核項目的職務。
民政局:將定最低參加人數
另外,報告提到,民政局未有就青年內地交流資助計劃規定最低參與人數,審計署發現一極端個案,在2015/16年有一個前往湖南省3天的項目,僅得1人參加,該團原預計招收28人參加,民政局批出約4萬元資助、主辦團體亦獲批1.1萬元以進行配套活動,結果1名青年及3名團體代表同行,人均成本由原來1842元上升至5533元,增加達2倍。民政局於上月通知審計署,今年度後以及往後的撥款計劃中,設下最低參加人數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