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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議員搶政府職員手機 行管會發強烈譴責信

时间:2018-04-27

香港中通社4月26日電 一名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24日在立法會內搶走一名政府人員手機。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主席梁君彥26日會見傳媒時回應此事,表示行管會對該議員發出強烈的譴責信。

梁君彥指,該事件已在26日早上的行管會會議進行討論,委員也觀看了閉路電視片段,認為事態嚴重。該議員的行為不但令立法會蒙羞,更有負公眾對議員的期望。行管會一致認為有需要採取最嚴肅的處理方法,向他發出強烈的譴責信。

他表示,行管會強調,所有大樓的使用者,包括議員、議員的職員、秘書處的職員、政府人員、傳媒朋友和訪客等,都應該遵守法律、互相尊重,亦不應受到任何人士的騷擾。

梁君彥又說,作為行管會主席,他會去信每一位議員,提醒議員及其職員要尊重上述原則。行管會亦特別提到,會全力支持秘書處所有執勤人員,他們應該無畏無懼、不偏不倚、盡忠職守地執行他們的職務,而不會因為任何人士的身份而卻步。此外,行管會亦決定去信議事規則委員會,請該委員會研究訂立機制來處理議員不恰當的行為。

他補充道,由於非行管會的議員對事件同樣表示關注,行管會決定於27日下午2時召開閉門擴大會議,邀請所有議員出席觀看閉路電視片段。

該名議員26日發道歉信,就當日事件向涉事的行政主任作“摯誠的道歉”,又說深明對方當時正履行職務,理解自己的行為或令對方受驚或難受,承認行為不當。他希望對方能諒解當時的行為絕非針對對方本身工作。

香港南區區議會海怡西民選區議員陳家珮認為,感覺不到他道歉的誠意,又說,就算有悔意都不能洗脫罪名。作為成年人,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任應是常識。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則批評該名議員“心智未成熟兼行為不檢甚至野蠻”,認為是“可以被譴責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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