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5月3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審計報告早前揭發社署整筆撥款制度混亂,十多家機構連續三年虧損,立法會帳目委員會昨天向政府提交報告,對社署未能有效監察受資助機構的服務表現,表示極度關注和不滿,批評社署延遲六年,才要求機構每年提交檢討及披露最高級三層人員的薪酬,要求署方盡快檢討制度。
立法會帳委會昨提交報告,指出行政署長於二〇〇三年已發《通函》,公布受資助機構的薪酬監察指引,但社署拖延六年才實施相關規定,過程沒有尋求勞工及福利局批准。帳委會又指,社署至二〇一三年才向行政署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澄清豁免準則,但沒有備存溝通紀錄,過程中態度散漫,嚴重拖延時間。
帳委會主席石禮謙表示,社署未能有效監察受資助機構,帳委會對此表示非常關注及不滿,促請社署密切監察服務表現持續欠佳的機構。至於社署應否取消整筆撥款制度,石禮謙認為現時沒有取消的需要,指制度原意是讓機構彈性運用資源,回應社會所需。
帳委會委員林卓廷指出,部分受資助機構的員工流失情況日趨嚴重,反映薪酬及福利待遇與政府薪級表有差距,未能挽留人才,“在六家機構中,其中一間的員工流失率居然高達三成五,連續三年都達三成五,基本已經換走所有員工”。
社會福利署回覆指,社署一直透過“服務表現監察制度”監察非政府機構服務,亦推行不同措施,提升機構服務表現的透明度。就帳委會報告提出的建議,社署會與勞工及福利局、其他相關政策局及受資助機構作適當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