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5月4日電 香港《大公報》4日發表題為“港可成世界級創科融資中心”的文章,全文如下:
生產手機等智能產品的小米集團已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請,預期集資金額至少一百億美元。這既是二○一四年以來全球最大新股集資,還是首間以“同股不同權”架構在港掛牌的新興與創新型企業。以舊經濟股為主的港股,可望注入新活力以及提升競爭力。
事實上,港交所修改上市規則、引入容許新經濟股創始人持有少數股權亦可擁有企業管理權的“同股不同權”架構與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企業在港上市可說正合時宜,剛好食正內地以至全球創新發展、新經濟股上市大潮。
隨著內地創新引領經濟發展成效顯現,獨角獸企業(估值十億美元的初創企業)相繼崛起,并迅速增加至六十多間,數量位居全球第二,僅次於美國而已,當中為數不少的獨角獸企業已具備上市條件。
作為內地獨角獸企業代表的小米集團搶閘在港上市,可為港股打響名堂,有利往後吸引更多新經濟股掛牌,從而推動香港成為世界級創科融資中心。
港股已進入新時代,除了吸納包括內地在內的全球獨角獸企業在港上市集資之外,還可爭取在紐交所與納斯達克交易所上市的一批內地科網巨企在港作第二上市,例如在四年前曾經考慮在港掛牌的阿裡巴巴集團。
值得留意的是,近期發生了中興通訊與華為被美國當局打壓事件,勢將促使在美國上市的內地科網企業加速回流內地或香港上市。因此,香港及時完善上市規則、引入新興與創新型企業上市極其重要,這關乎香港金融業以至經濟可持續發展。
正如特首林鄭月娥昨日所言,香港真的不可以再“食老本”,不可以“等運到”,需要鞏固提升香港的優勢產業。在力求不影響投資者保障之下,港交所及時對“同股不同權”架構開綠燈,無疑是積極主動作為的表現。
其實,港股引入小米等“同股不同權”架構新經濟股上市具有重大意義。一是強化港股作為內地企業在海外上市首選平台的地位。二是有助香港打造成為創科融資中心,配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為全球創新中心。
上市規則需與時并進,不但配合市場發展需要,還可令香港金融業在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發展中擔當重要角色。香港金融業在大灣區城市群中具有明顯優勢,除了可成為上市集資中心,更有條件成為綠色金融中心、企業財資中心與風險管理中心。
香港金融業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之中大有作為,發展可望更上一層樓,邁向一個高增值、多功能的國際金融中心,但首要是主動作為,創新求變。繼優化上市規則之後,下一步可研究如何促進與便利跨境資金流動,例如港人在粵港澳大灣區的跨境移動支付安排。同時,內地金融改革與開放之下,宜力爭金融開放措施在粵港澳大灣區先行先試,發揮香港金融業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