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香港新闻

香港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涉罪增至四項 若罪成最高囚十年

时间:2018-05-07

香港中通社5月6日電 因涉嫌“普通襲擊”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曾強搶特區政府女職員手機的香港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日前被警方拘捕。據港媒6日報道,經進一步調查後,警方指許智峯還涉嫌另外兩項罪行,包括“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及“刑事毀壞”。

警方消息亦證實於5日上午9時44分在屯門拘捕一名36歲姓許的男子。消息指,許智峯被捕後,中午被押送到舊灣仔警署的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辦公室,扣查約3個小時後被轉押到位於灣仔的香港警察總部。至晚上11時許,許智峯獲准保釋。

根據法例,“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刑事毀壞”罪成最高更可判十年監禁。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許智峯在事件發生後公開稱,他取走該名女行政主任電話“以作查閱”,其間“發現電話內記錄了大量立法會議員的個人資料、出入記錄以及身處位置及時間”。他極有可能已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新社聯理事長陳勇支持警方的執法行動。他並表示,立法會譴責許智峯的動議應繼續進行,發揮立法會機制的作用,重塑立法會議員的尊貴形象。

有觀察指出,許智峯的行為令其所屬的民主黨在市民心中減分。前民主黨主席劉慧卿亦曾公開表明,許智峯不適合繼續擔任議員,議席不能成為一個黨派最重要的考慮。

新民黨議員葉劉淑儀早前已計劃在本月23日的大會上,根據《議事規則》向許智峯提出譴責動議。

對此,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未明確態度。他提出,要讓所有司法程序的刑事責任、相關證據展示在人們面前,才能就在譴責許智峯的動議上作綜合考慮。至於黨內對許的紀律處分,胡志偉稱,要待檢視所有證據後,才會在紀律程序的取態作最終判斷。

有港媒指出,自“峯搶手機”事件發生後,政界即流傳民主黨可能會放棄許智峯,一旦他喪失議員資格就會派出其他人參加補選。在許智峯被捕後,有關消息再度發酵。(完)

  • 上一篇:美賭神靠方程式破香港馬會 贏近10億美元
  • 下一篇:粵港澳大灣區規劃將出台 香港將設專責辦公室統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