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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德權:國歌歌詞曲譜不可被篡改及"惡搞"

时间:2018-05-07

5月5日,香港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就《國歌法》立法召開公聽會,聽取過百個團體及市民對《國歌法》本地立法的意見。香港中通社圖片

香港中通社5月5日電 (杨威利)香港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5日就《國歌法》本地立法舉行第二場公聽會。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國歌的歌詞及曲譜不可被篡改,這一點是清晰明確的,也不可以拿國歌來“惡搞”。

當日,委員會聽取過百個團體及市民對《國歌法》本地立法的意見,聶德權針對立法細節中的二次創作問題作出上述回應。他認為《國歌法》已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社會應集中討論如何做好本地立法工作,包括考慮全國性法律原意及香港實際情況。

有發言者用特別方式表達對《國歌法》本地立法的支持,香港青賢智匯主席謝曉虹改編陳奕迅《K歌之王》來諷刺近年部分香港體育賽事中出現的對國歌不尊重的行為。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曼琪代表港區婦聯代表聯誼會出席公聽會,她指出,對《國歌法》進行本地立法,規管對象的三個重要元素分別是公開、故意和侮辱國歌的言行,與創作自由無關。

陳曼琪又指,香港人權法案第16條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均指出,發表自由不是絕對的權利,此等權利帶有責任和義務,就是不能危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和安寧,簡而言之,人權和言論的自由絕對不能夠成為侮辱國歌的藉口。

香港教聯會代表亦支持立法,認為目前大部分中小學的國歌教育已滲透在日常課程,即使實施《國歌法》,也不會為學校帶來額外負擔和壓力,對教育界影響不大,只要尊重國歌,不故意以身試法,無需過分憂慮。為使國歌教育落實到位,教聯會希望教育局根據有關法例為學校提供指引。

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代表認為,推動《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是理所當然。很多國家都制定《國歌法》,提供清晰、明確的客觀標準,對國歌的推廣教育更是一般國家的慣常做法,期待立法會盡快完成本地立法工作,維護國家的主權和尊嚴。

對於一些憂慮聲音,聶德權表示,只要尊重國歌,便不會勿墮法網,很多不同情況法例或不能一一涵蓋,但可透過香港普通法制度,由法庭聽取相關證據並視乎相關門檻作出裁決,隨著不同個案的累積,將何謂違法解釋得更加清楚,但他不希望出現太多案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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