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5月5日電 據香港《商報》報道,港龍航空空姐謀殺案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控辯雙方分別作結案陳詞。控方指被告證供與多名證人的證供不符,他在審訊期間又多次更改供詞,以圖自圓其說,陪審團應審視他的可信性。辯方則指被告確被死者挑釁,以致失控殺人;殺人後冒着很大風險被人揭發,卻將事情告訴友人,陪審團應考慮他是否真的有預謀犯案。法官將於下周一引導陪審團,隨後陪審團將退庭商議裁決。
31歲被告莫俊賢,被控於2013年12月4日,在荃灣荃威花園一個單位內,謀殺26歲港龍空姐陳曼儀。
控方指被告有謀劃殺人
控方覆述被告好友曾善賢的供詞,指她或許記錯了時間等細節,但她坦白將自己所聽的盡量都講明。若陪審團接納曾的供詞為真確,則已足夠裁定被告有預謀殺人。
控方續指,被告聲稱自己愛死者,卻對於死者的優點難以啟齒。他不記得潛逃內地前取了父母多少錢,甚至在內地成家立室。被告對人有多負責任,顯而易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