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8日電 港龍航空空姐2013年在家中被殺後被人藏屍衣櫃內,空姐前男友潛逃內地3年後被押返香港受審。7人陪審團8日午退庭4小時後達成6比1有效裁決,裁定被告莫俊賢謀殺罪成立。
31歲被告莫俊賢被控於2013年12月4日,在荃灣荃威花園一個單位內,謀殺26歲港龍空姐陳曼儀。
據港媒8日報道,控方案情指,被告與陳2012年成為情侶,翌年9月因被告曾不當地對待陳,二人分手。事發當日,被告上門疑發現陳另結新歡,故將陳勒斃,再將屍體藏於死者住所衣櫃內。被告潛逃內地約3年後,於2017年才落網及移交回香港受審。
法官邱智立引導陪審團時指,若控方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有意圖謀殺死者,陪審團應裁定謀殺罪名成立;若陪審團接納被告供詞,認為被告沒有殺人意圖,是事前受到挑釁才殺人,則應裁定被告誤殺罪名成立。陪審團退庭商議,以6比1裁定被告謀殺罪名成立。
控方在莫被定罪後,亦透露莫於2013年9月,曾因毆打及恐嚇陳而被捕。他最後准以自簽1000港元,守行為一年。案情指莫因金錢事宜與陳爭吵,莫承認曾在兩日內威脅和襲擊陳。惟3個月後他便犯上謀殺等一連串罪行。
開審前控辯雙方律師曾討論是否向陪審團披露偷竊情節,法官最終認為若向陪審團披露,可能會令人先入為主,覺被告是罪犯,故最終未有向陪審團披露。
莫潛逃的三年間,他聲稱曾想過自首,也想過自殺,最終半年後結識新女友,二人育有一子,兒子在他被捕時亦已2歲。
法官把案押後至5月11日才求情及判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