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5月9日電 據香港電台報道,大埔荔枝山村村長前年遭盜去28隻金錢龜及8隻黑頸龜,總值約340萬港元。一名男子轉售龜隻圖利,被裁定接贓罪成,在區域法院判囚18個月,另須向事主賠償3萬8千元。
法官指,57歲被告李允祥在短時間內出售失竊龜隻,案情嚴重,但考慮到他沒有同類案底,及已支付賠償款項,因此酌情處理。法官對被告說“你個仔仲好細”,督促要好好反省。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賣出每隻龜的得益僅1000元,亦願作出賠償,相信此案屬單一事件。被告妻子與就讀小六的兒子撰寫求情信,希望被告作為爸爸,能繼續陪伴兒子。
案情指,警方在一名買家寓所搜出25隻龜,追尋來源後,在被告手機中找到31張龜隻照片,被告聲稱是受友人所託出售龜隻。法庭早前裁定其中兩隻龜隻原屬於荔枝山村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