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香港新闻

一名uber司機承認非法載客取酬罰款3千元

时间:2018-05-10

香港新聞網5月9日電 據香港電台報道,7名Uber司機各被控於香港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罪,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一名司機承認控罪,被判罰款3000元,另外6人則否認控罪。

案件排期下月21日一連兩天審訊,暫定下月29日陳詞,並於7月17日與另一宗涉及23名司機的案件合併裁決。

7名被告分別是范頴猷、伍汶耀、林見發、沈仲文、程紹國、戚偉豪及譚俊明。其中沈仲文承認控罪。

案情指,一名姓廖男子在去年6月電召Uber由元朗往荃灣。被告沈仲文駕駛車輛接載姓廖男子,一筆155.3元的賬項從姓廖男子的信用卡扣除。沈仲文事後承認沒有出租車輛牌照。

  • 上一篇:李澤鉅稱長建上市至今已有不錯回報
  • 下一篇:屠海鳴:懷念周總理崇高品德激勵港人貢獻國家建設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