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4月6日電 (記者 田靜)香港中文大學(中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人權與公義研究中心副主任鄒密密6日就香港老年人保障問題,提出法律改革建議,她認為香港應該專門為長者設立全面法律保障。
鄒密密兩年前就長者法展開研究,她指香港的社會保障制度較其他國家和地區而言相對落後,認為香港現時最需要解決的是年齡歧視現象以及預設醫療指示(AD)的執行。
她表示,香港缺乏對年齡歧視的相關法例,欠缺年齡共融的公共教育。鄒密密提出應就年齡歧視立法,涵蓋就業、教育、醫療等範疇,例如延長退休年限等。此外還應在不同專業教育加入老人平等權利的資訊,積極宣傳不同年齡人士的正面價值。
在AD方面,鄒密密指出,雖然現在醫管局有文件給長者簽署,決定自己在精神健康不全後是否繼續接受搶救或治療,但只要家人不同意便可推翻長者的決定。她認為應為AD立法確立其法律效力,尊重長者意願,讓家屬不能推翻其對治療的決策權。
此外,鄒密密還就長者虐待、房屋等方面提出建議,她認為可以為未能上公屋的長者提供租金補貼、落實全民退休保障。針對長者虐待問題,則可以設強制性報案系統,為虐老設立刑事法等。
鄒密密指出,每個國家和地區都面對不同的困難,例如美國雖然法律條例完善,但執行力較差;而一些北歐國家雖然沒有法律規定,但社會福利制度較為全面。她希望香港借鑒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法律,來制定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長者法。
她透露,研究團隊正展開對全球50多個國家的長者法實施情況評分,預計在今年7至8月完成,希望為特區政府提供參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