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5月11日電 據香港明報網報道,年輕空姐2013年底疑被扼死後,遭藏屍荃灣住所衣櫃內,其前男友潛逃內地近3年後落網。前男友早前被陪審團以比數6比1,裁定前男友一項謀殺罪罪成,他今被依例判處終身監禁;另外就他承認的盜竊罪及企圖盜竊罪,則共被判囚9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莫俊賢(30歲)毫無悔意,因妒忌心及佔有慾而奪去一個本來有豐盛美滿人生的年輕女士生命,在庭上明顯地在說謊以求脫罪。被告不止將自己置於審訊中,同時亦置事主陳曼儀於審訊、多方面無情指控事主,儘管不斷聲稱很愛對方,惟他完全沒有展示任何對事主的尊重。法官又稱,被告在殺了事主後,盜取事主的財物,但又聲稱非常愛事主,法官對此感到難以理解為何被告能如此冷血和冷靜。
法官又說,被告否認控罪令案件需帶到庭上審理,審訊不公平地侵犯了事主的私隱,將她的私生活在法庭上公開,又迫使事主父母及胞妹要記起事主慘死的痛苦回憶,在他們的傷口上撒鹽。
法官引用控方說法,指被告是不負責任及只顧自己的人,潛逃到內地時,短時間內已與女友墮入愛河並生下兒子,完全沒有考慮過兒子的將來。
辯方求情時稱,案件是一宗悲劇,一對曾經相愛的年輕情侶,原本可以擁有兩人的未來,但現在已不再可能。辯方指人要為自己所做的事情承擔後果,代表被告表達誠懇的悔意。
辯方稱,被告對奪走事主的生命感到非常懊悔,抱歉破壞事主家人及朋友的生活,也對自己及父母造成毀滅性影響,而被告與內地女友所生的兒子,往後亦將會失去父親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