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5月14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港人外遊又再爆惡行!熱愛旅遊的港男上月到台灣自駕遊時,被指撞毀租車公司新車,雙方在當地警方見證下,簽署協議書賠償約十三萬港元,並以信用卡支付部分賠款,惟港男返港後竟要求銀行取消交易,尚有一半賠款未清。租車公司負責人多次聯絡港男不果,前日在fb大吐苦水,怒斥行為“丟盡了香港人的臉”,並表示會循法律途徑追討。
港男租車自駕遊台“炒車”,疑拒賠“走數”。台灣租車公司負責人游先生前日在fb發文,又上載涉事司機的國際駕駛執照,指鄧姓港男上月二日,租用公司一輛價值一百七十萬新台幣(約四十五萬港元)福士“VW T6”九座新車,當晚在宜蘭礁溪“自炒”。從游上載的相片可見,涉事車輛右側車身嚴重損毀,車門甩脫,後座玻璃全部碎裂。
租車公司應鄧要求,翌日駕同款車到羅東予他和家人繼續行程。當時鄧還說:“很幸運承租德國的車系,家人平安。”他又表示待當天行程完結,再和游討論賠償問題,惟游多次致電鄧男都無人接聽。至晚上十一時,鄧表示身上沒有錢,要求回港後賠償全部金額。
游指該車維修費要七十萬元新台幣(約十八萬港元),加上要用九十天維修,對公司造成巨大損失,雙方在萬華區派出所調停下簽署協議書,鄧同意賠償四十九萬六千元新台幣(約十三萬港元)。當時鄧以家人信用卡支付二十五萬新台幣(約六萬六千港元),並承諾翌日會補回持卡人簽名,並再以另一張信用卡付十萬元新台幣(約二萬六千港元)賠償額。
游翌日在鄧下榻酒店等候多時不果,多次致電對方亦未有接聽。過了數天,游收到鄧匯款二十餘萬新台幣到其公司戶口,惟游另一邊廂又收到銀行通知,指鄧截停了早前的信用卡款項。游曾以fb、微信等多個渠道聯絡鄧,但均遭到封鎖,未能對話。
游指鄧的行為等同欺詐,斥“這位香港人在台灣旅遊糟蹋了我們台灣人的財產”、“丟盡了香港人的臉”,又指會按鄧簽署的租車條款向法院追討。
游先生的申訴貼文上載不足兩天,已逾三千人分享,吸引港台大批網民留言,有人指要追究到底,亦有人說事件令港人蒙羞。
大律師陸雄偉表示,由於整個事件發生地點在台灣,相信香港警方難以單憑事主在香港取消交易而介入事件。他說,港台兩地沒有引渡協議,不能將疑犯移交台灣,但相信台灣警方會發出通緝令,一旦疑犯踏足台灣便會被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