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主席鄧樂勤(左二)與該小組委員會的成員出席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舉行的記者會。該小組委員會發表一份《雜項性罪行》諮詢文件,就改革涉及雜項性罪行的相關法律提出初步建議,公眾可就該文件進行為期3個月的咨詢。香港中通社圖片
香港中通社5月16日電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16日發表《雜項性罪行》諮詢文件,就改革涉及雜項性罪行的相關法律,提出初步意見,並諮詢公眾3個月。文件提出的建議包括參照英格蘭法例,制訂窺淫罪。
據港媒報道,雜項性罪行包括亂倫、露體、獸交及意圖犯性罪行而作出的行為等,亦涵蓋有關《刑事罪行條例》中同性或關乎同性肛交及嚴重猥褻作為的罪行。
委員會指,香港現時並無特定法例,針對涉及為了性目的而進行觀察或視像記錄的窺淫行為,認為若能夠參照英格蘭的法例,新訂一項特定的窺淫罪,將行為刑事化,會對社會有裨益。該建議針對當事人合理期望不被監視的情況,假設當事人的家中被人安置偷錄裝置,拍攝其私人部位,該情況或觸犯建議的新訂罪;但若該裝置的安置原意為防盗之用,並非用作達成性目的,則不會觸犯建議。
關於“露體罪”,委員會建議改為“性露體罪”,由目前只限在公眾地方才屬違法,改為在所有地方露體都受規管,但就加入暴露生殖器官,目的是為了得到性滿足或使受害人感到受侮辱、困擾或驚恐,才屬違法。如果藝術家純粹為藝術目的而裸體站在街上不應被涵蓋。
委員會又指,“亂倫罪”應予以保留,因有關罪行在家庭內發生,存在脅迫風險,亦曾多次用作起訴犯罪者,顯示並非過時罪行,而是處理家庭內性剝削的有用法律工具;並建議將此罪的適用範圍由只涵蓋直系血親和兄弟姐妹,擴大至叔伯和舅父母等親屬。
委員會還指,與動物進行涉及性行為的特定罪行,應予保留,但不應再使用“獸交”作為罪行名稱,可考慮改用“與動物性交”作為新名稱。另外,目前戀屍行為在香港不屬刑事罪行,委員會建議訂立與死人進行涉及性的行為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