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16日電 香港一名男子聲稱為避債而離開寓所,留下飼養的銀狐犬獨自在家斷水斷糧,他早前承認一項虐畜罪,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據港媒報道,案發於去年10月29日,深水埗金陵樓某單位的業主收到住客投訴,指涉案單位傳出異味。業主查看後,發現該單位大門鎖上,有惡臭以及狗吠聲音,於是報警。
警方進入單位發現被告已搬離,只剩下一隻銀狐犬,被困在滿佈排泄物的籠內,糧水容器空空如也。該名31歲的陸姓被告報稱廚師,他在警誡下指出,畜養該銀狐犬已3年,去年10月23日因避債而搬離單位,但因流離失所而無法帶走銀狐犬。該隻銀狐犬慘被餓了1個星期,愛護動物協會檢查後,證實其體重過輕、營養不良及缺乏空間排泄。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自2011年與妻子離婚後,每月需給予6000港元贍養費以供養8歲兒子。當時因理財不善欠下逾6萬港元債務,愚蠢地因太害怕被追債,倉卒地在未能找到親友照顧狗隻的情況下逃走而鑄成大錯。但被告只是一時衝動及魯莽,生活一直循規蹈矩,希望法庭給予被告最後機會。
裁判官判刑時指出,本案案情嚴重,被告干犯的罪行本可判監,但由於被告認罪及初犯,且社會服務報告正面,決定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