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5月24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勞顧會昨開會討論工時政策,勞方透露政府擬擱置合約工時立法,僅為十一個行業訂立工時指引。勞方質疑指引沒有法律效力,難以管制,要求指引加入僱員每周工作四十四小時為上限,加班補水為僱員時薪的一倍半等要求。資方代表認為,訂立行業指引已能為業內僱主帶來壓力,增加僱用條件的透明度。
上屆政府接納標準工時委員會提出的建議,即為合約工時立法,規定僱主日後聘用月薪不超過一萬一千元的僱員時,需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列明工時和超時工作補水等條款;建議亦包括為十一個行業訂立工時指引。但昨日勞顧會開會討論後,勞方透露政府決定擱置合約工時及訂立書面合約規定,只保留設工時指引。
政府計畫在飲食、建造、清潔及安老院舍等十一個行業訂立工時指引,按標準工時委員會建議,指引包括工時標準及加班補水方案。據悉,昨天會上勞資雙方就指引的工時標準“角力”,沒有談及監察機制如何運作,料政府最快明年第一季起逐步推出指引,未來五年將不會研究標準工時立法。有消息指,政府是次擱置合約工時,是為日後能取消強積金對沖“鋪路”。
勞顧會資方代表郭振華指,現時不少中小微企不設人力資源部門,難以在聘用員工前,先訂立書面僱傭合約,“粉麵檔請人時,會先訂合約,抑或着他(新聘僱員)先煮麵?”他同意政府先制訂行業工時指引,認為指引能為業內僱主帶來無形壓力,非“無牙老虎”,亦可增加僱用條件的透明度,若政府日後有意就合約或標準工時立法,市場亦能預先適應。
勞顧會勞方代表鄧家彪指出,指引不能涵蓋文職白領,不具法律效力,成效有限,批評政府既擱置合約工時立法,亦不交代標準工時的立法時間表,態度迴避,“現屆政府迴避香港長工時問題,拒絕就立法標準工時有交代及有態度,我們深表遺憾。”他建議政府統一全部十一個行業指引的工時標準,加入勞工界訴求,即每周工時四十四小時上限,以及超時補水為僱員時薪的一倍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