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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署研強制業主改善升降機安全

时间:2018-05-24

香港新聞網5月23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升降機致命意外引起關注,機電工程署正研究強制業主改善升降機安全,據悉最快下個財政年度會推出基金,資助業主加裝零件,以符合最新安全標準,長遠考慮強制某個機齡以上的升降機加裝安全裝置,甚至整部更換。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諮詢委員會主席潘樂陶認為強制換機的機齡可劃在40年。

潘樂陶認為,全機更換可劃線40年,因為20至30年的升降機,一定程度的保養和加強安全措施相信已經足夠。但他指,若要求全機更換,政府需下決心資助業主。該諮詢委員會的工會代表、香港電梯業總工會理事長謝景華則認為,全機更換未知會否獲資助,業主負擔增加,建議機電署要求承辦商和業主提交維修報告,再由署方巡視評級,有危害才要求更換。

業界慣零件“用到壞”才換

不過,大廈住户想監察電梯運作,現時也無從入手。藍田一個居屋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前成員李小姐昨日表示,五年前屋苑就聘用維修電梯承辦商進行招標時,發現對標書術語一竅不通,而且只有承辦商知道升降機零件的維修紀錄與使用限期,小業主無從知道需否更換零件。謝景華稱,即使到達使用期限,但業界習慣“用到壞”才換,當中管理及控制升降機的電腦底板如是,若無如期更換會有信號誤差風險。

謝景華稱,檢查升降機一般需90分鐘,但有承辦商指派維修人員每日檢查18部升降機,是正常六部的三倍,變相要維修人員減少測試和清潔保養,批評承辦商“有錢賺到盡”。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建議,機電署應要求承辦商“專工專職”,提升保養質素,並在每部升降機設零件使用期限和更換紀錄。

發展局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發展局與機電工程署正在細心研究提升升降機安全的建議,有消息時會再作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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