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6月2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社會福利署昨日宣佈,“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由昨日起正式實施,並展開第三階段“新申請”程序。社署發言人表示,現時沒有領取普通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或傷殘津貼的65歲或以上長者,可由即日起提交“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申請。在接到申請後,社署職員會安排約見申請人,以核實他們的申請資格。
申請表格及申請指引可從社署網頁下載,或在各社會保障辦事處索取。申請人填妥申請表格後,可連同有關的證明文件副本,透過傳真、電郵、郵遞或親身到區內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提交,或由其他政府部門/非政府機構轉介,申請人亦可授權其他人士代其遞交申請。
社署:不必急於初期交申請
社署發言人提醒市民,在“新申請”階段下的長者,只要於今年12月31日或之前提交申請,及符合“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申請條件,即可獲發由生效日期(即2017年5月1日)或合資格日期(以較遲者為準)起計的一筆過款項,申請長者毋須急於在“新申請”階段的初期提交申請。
若長者的入息及/或資產超過“高額長者生活津貼”規定限額,但符合“普通長者生活津貼”的規定限額,可考慮申領“普通長者生活津貼”,但上述的一筆過追溯款項安排並不適用於“普通長者生活津貼”。
社署昨日亦發出“郵遞提交申請”階段下的第二批黃色通知書給現正領取高齡津貼的長者,及現正領取普通傷殘津貼的65歲或以上長者,通知他們可經“郵遞提交申請”安排申請“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如他們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而又選擇轉為申領“高額長者生活津貼”,須填妥隨函夾附的“郵遞提交申請表格”,並於今年12月31日或之前把表格寄回社署。
合資格長者可獲發由生效日期(即2017年5月1日)或合資格日期起計(以較遲者為準)的一筆過款項(當中須扣除同時期已發放的津貼)。
36萬長者自動轉高額津貼
社署亦將於下周一向第一階段“自動轉換”安排下合資格領取“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發放一筆過款項。有關款項將存入他們現時領取“普通長者生活津貼”的銀行戶口。社署發言人表示,社署於上月3日共發出約36萬封綠色通知書予屬第一階段“自動轉換”的長者,他們都是“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並在社署的記錄中符合“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在生效日期適用的入息及資產限額。
發言人補充,部分長者可能會因各種情況,包括未有及時通知社署更新其通訊地址、郵遞失誤等,以致收不到綠色通知書。社署共接回逾3,000份未能送遞的綠色通知書,經社署主動聯絡,已成功接觸其中大部分的長者,但有小部分的長者經多番嘗試後仍未能聯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