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6月2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通訊事務管理局昨日就無線電視五個節目曾多次提到或展示其流動應用程式“Big Big Channel”,裁定違反《電視節目守則》當中關於間接宣傳的條文,向無線罰款三十萬元及發出嚴重警告。無線電視不同意有關裁決,解釋“Big Big Channel”是無線免費電視服務的網上延伸,只提供與無線電視相關的娛樂及資訊,合乎公眾利益。
通訊局就無線電視在去年六月至十月,曾在無線翡翠台播放的《Big Big小明星 2017》、《原來Big Big Channel咁好玩》、《群星拱照 Big Big Channel》和《Big Big Channel失驚無神賀中秋》,以及去年六月在翡翠台和now寬頻電視即日重播的《東張西望》期間,多次提到或展示流動應用程式“Big Big Channel,裁定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向無線罰款三十萬元及發出嚴重警告,同時向now寬頻電視發出勸喻。
無線電視表示,懲處偏頗及不公平,指該應用程式為無線免費電視服務的網上延伸。不過通訊局認為,“Big Big Channel”是獨立於無線的企業,提供的內容與免費電視無關,廣告材料應該與節目清楚區分。
通訊局又裁定,無線翡翠台去年十一月和今年一月在《萬千星輝賀台慶》及《萬千星輝頒獎典禮2017》所播放的節目宣傳片,展示多個商業品牌的名稱或標誌,決定向無線發出強烈勸喻。無線電視解釋,有關商業品牌名稱的畫面轉瞬即逝,是可接受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