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31日電 (記者 楊威利)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31日判決旺角暴亂9名被捕男子即時監禁28至51個月不等,另外一被告被判入教導所。香港政界、法律界人士接受中通社記者訪問時指出,此次判決刑期合理,冀判刑發揮阻嚇性作用,向香港社會特別是易受煽動的年輕人傳達清晰訊息,不可用暴力行為表達政治訴求。
身兼執業律師的香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解釋,參照以往暴動罪判刑的判例,刑期一般在4到6年之間,考慮到被告年紀較輕,法官已對刑期稍微扣減,他相信目前刑期是合理判刑。
他又指出,這次的判刑告誡香港社會特別是年輕人不要以身試法,政治訴求不能用暴力表達,也不能合法化暴力行為。法官判詞說得很清楚,暴力行為絕對不能接受,一定會付出代價,并非反對派所指的“只要動機正確,犯了法也無所謂”。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這次的判刑具有阻嚇性,刑期合理,對年輕人來講是一次法治教育,即無論動機如何,違法行為必須要受到法律制裁,打破某些法律界反對派人士所謂的“違法達義”神話,讓法治重回根本。
他特別指出,違法的年輕人已經受到制裁,但一些在背後鼓吹、煽動年輕人違法的“幕後黑手”,才更應該受到法律制裁,希望執法部門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顧敏康認為,暴動罪是一項嚴重的罪行,對社會危害極大,市民特別是年輕人在行使民主權利的同時,必須要以和平的方式進行,這是非常清晰的訊息。他希望年輕人通過這次事件要覺醒,勿再將大好時光浪費,“成為其他人的炮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