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6月5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5日建議有條件准許日本4個縣的食品進口香港,但會繼續日本福島縣的進口禁令。
自2011年日本福島核電廠發生放射性物質洩漏事故後,香港特區政府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隨即加強對日本進口食品的輻射監測,並因應食物安全風險評估,禁止福島、茨城、櫪木、千葉及群馬5個縣的蔬菜、水果、奶和奶類飲品及奶粉進口香港。
5日,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在其網誌發表文章表示,審慎考慮各因素後,當天已向特區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有條件准許茨城、櫪木、千葉及群馬4個縣的蔬菜、水果、奶和奶類飲品及奶粉進口香港,但會維持日本福島縣的進口禁令。
陳肇始指出,經考慮香港本地監察結果、國際專家組織評估、日本方面監察結果、其他經濟體對日本食物管制的最新情況後,現階段已有實質及足夠的科學證據,證明日本食物目前的輻射風險已很低。
食安中心及日本方面亦會在出口及入口層面“雙重把關”,包括進口食品必須附有日本簽發的輻射證明書,指明食品來源。出口商亦必須持有由日本發出的出口證明書,證明適宜食用。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說,特區政府會對日本該4個縣的相關食品進行監管,相信飲食業界會歡迎政府此項建議。香港市民近年對日本食品的戒心已下降,政府亦一直監測日本進口食品,相信市民不會太抗拒。
不過,有香港食品零售商坦言,目前仍有顧客刻意查詢水果是否來自福島附近地區,加上目前的銷量及貨源穩定,暫未有計劃重新引入相關縣的蔬果產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