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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庭加強措施 嚴禁旁聽者偷拍

时间:2018-06-07

香港新聞網6月7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近日發生多宗涉嫌法庭內拍照事件,引起社會各界開注。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強調,絕對不能接受任何意圖向陪審員施壓的行為,而最近一宗涉及庭內偷拍案件的判決,已向公眾發出明確而且具阻嚇性的信息。她指出,司法機構已隨即加強措施,現時已有足夠途徑讓到法庭旁聽者知悉不可在法庭內攝影的規定。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昨日就庭內拍照的問題提出質詢,認為司法機構應加強措施,防止再有在法庭內偷錄及偷拍陪審團的事件。

鄭若驊:不容施壓陪審司法人員

鄭若驊回覆指,絕對不能接受任何意圖或有實質風險會對陪審員及司法人員構成不當壓力,以致他們產生偏頗的行為,並批評這些行為或對被告人造成不公,更有可能削弱公眾對陪審團制度和刑事司法制度的信心。

她指出,最近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處理一宗涉及在法庭內偷拍的刑事藐視法庭的案件中,法庭裁決被告人干犯藐視法庭罪,須監禁7天,判刑已向公眾發出明確而且具阻嚇性的信息,顯示法庭絕對不會姑息在法庭內非法攝影的行為。

就另外一宗涉及在原訟法庭案件審訊中發生的陪審員被偷拍事件,鄭若驊表示,警方已經展開調查,她會嚴肅跟進事件,但為免影響日後的相關跟進工作,不宜作進一步評論,亦不宜在現階段透露具體詳情。

她強調,在收到警方的調查報告及證據後,將會根據《檢控守則》和適用法律,考慮是否就事件進行檢控或展開藐視法庭的交付羈押程序。

司法機構政務處表示,一直採取措施以提醒法庭使用者在法庭內不准攝影,故非常關注並以嚴肅態度對待近日的事件,正積極考慮發出實務指示,規管在有陪審團參與的法律程序中,使用流動電話及其他有攝影、錄音或錄影功能的器材。

司法機構已實施多項加強措施包括:在法庭程序開始前在法庭內作出廣東話、英語及普通話公佈提醒;在當眼處張貼更多有關禁止攝影的通告及標示;透過司法機構人員因應適當情況以口頭或書面告示的方式,更全面地提醒法庭使用者;於法庭程序進行期間,在有需要時增派保安人員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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