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6月7日電 涉及香港上世紀80、90年代多宗大型持械劫案的“賊王”葉繼歡去年病逝。香港特區死因裁判法庭陪審團7日一致裁定,葉繼歡是死於自然,致死原因是肺癌及其癌細胞轉移至腦部。
綜合香港媒體報道,葉繼歡去年4月服刑期間,在香港島瑪麗醫院因癌症病逝,終年55歲。為此,死因裁判法庭6日展開研訊,陪審團7日一致裁定葉繼歡的死因是肺癌擴散至腦部,裁定死於自然。
就證供提及葉繼歡曾因痛症要求接受中醫治療,但未獲安排,陪審團建議特區政府懲教署在獄中增設中醫服務,以及若有囚犯懷疑患癌時應盡早檢查。
2016年,葉繼歡曾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懲教署批准囚犯使用中醫治療,但他在聆訊前已病逝。法例規定,在政府合法羈留下死亡的人均須召開死因研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