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6月11日電 (記者 楊威利)香港旺角暴亂參與者、“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11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被判入獄6年,另兩名被告盧建民、黃家駒則各被判入獄7年和3年半。香港多名政界、法律界人士接受中通社記者採訪時指出,此次裁決的刑期合理,符合社會期望且有阻嚇作用,可令香港法治重回正軌,冀年輕人勿再以身試法。
旺角暴亂案中迄今已有28人被定罪,其中梁天琦及盧建民的刑期較高。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顧敏康解釋,暴動罪的最高刑期是10年,6至7年尚屬中位以上刑罰。上月底區域法院已對部分罪成人士判處4年零3個月刑期,梁天琦等為暴亂的主要骨幹,罪行更加嚴重,判處更高刑期是合理的。另外,此次判決由香港高等法院作出,或對今後暴亂罪量刑起到判例作用。
身兼執業律師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法庭判刑符合社會期望。她指出,自2014年“非法佔中”開始,年輕人遵守法律的底線被打破,今次具有阻嚇作用的判刑發出清晰訊息,社會不容許危害人身安全、破壞社會安寧的違法暴力行為。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認為,過往一些年輕人在暴力抗爭中有了很大知名度,甚至參選立法會,造成“犯罪無需付出代價”的錯覺,對社會起到很差的示範。此外,過往判刑較輕,起不到阻嚇性作用,今次的判刑向社會傳達清晰訊息,希望年輕人引以為戒,明白違法及暴力行為永不能“達義”,理想亦不能成為傷害他人的抗辯理由。
身兼執業律師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認為,法庭嚴厲的判刑向社會傳達出正面信息,法官用一個很高的判刑,駁斥了反對派長期宣揚的“違法達義”歪理,及種種合理化暴力行為的言論。
近年香港社會少數具法律背景人士煽惑年輕人以暴力形式抗爭,全國人大代表陳勇表示,挑動年輕人去從事違法暴力抗爭的人明知違法的後果,他們才是最應受到嚴懲的人。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儘快將他們繩之以法,依法嚴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