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6月9日電 香港特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9日表示,法庭只是處理法律問題。法庭的職責是恪守法律、法律原則和法律精神,就不同觀點作出裁斷。
當天上午,香港法律界盛事——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在香港終審法院舉行,黃佩琪、蔡維邦、鮑進龍及陳政龍正式獲委任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資深大律師。
馬道立在典禮上致辭時表示,自1997年以來,香港大眾對於法律如何影響每一個人的日常生活,更重要的是每一個人的將來,已有更深認識。
馬道立表示,法庭須依法裁斷其席前的法律爭議,說來淺白易明。可是,香港社會近年有人似乎忽略了這一點。當法庭審理的案件源於一些具爭議的政治、經濟或社會事件時,這情況屢見不鮮。
他還說,這類情況的特點是,大部分人有牢固的立場,而他們往往將自己對法律的看法與法庭對該事件的裁斷結果劃上等號。他們對法律體制的觀感甚至信心,變成主要甚至完全地視乎判決結果而定。人們很容易會忽略了一個基本要點——法庭只是處理法律問題而已。
馬道立強調,法律體制能否有效地運作,取決於其能否確實取得社會大眾的信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