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6月8日電(記者 卓隆)香港警方8日首次偵破提供跨境服務的“白牌車”公司,拘捕了3名“白牌車”司機,涉嫌非法載客取酬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
警方提供的消息顯示,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警方8日上午約11時進行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用途的行動。
警方派員喬裝乘客,以1000元(港幣,下同)及1200元的車資租用3輛私家車,分別由香港島跑馬地禮頓道、銅鑼灣道前往深圳寶安國際機場,及由銅鑼灣道前往深圳一商業中心。
當3輛車輛還未走出灣仔區,警員已表露身份,拘捕該3名年齡介乎34至36歲的香港本地男子,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和“駕駛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
警方表示,該汽車公司主要通過互聯網招攬生意。3名涉事司機連同3輛車輛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強調,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有關“車輛使用的限制”的條文,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1萬元及監禁6個月。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任何人若沒有為汽車購買第三者保險,即屬違法,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並吊銷駕駛執照12個月至3年不等。
另外,由於非法出租載客取酬的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乘客及其他車輛或道路使用者都可能失去應有的保障,警方呼籲市民切勿租用有關車輛。
警方表示,十分重視涉及非法使用汽車作出租用途的案件,會繼續採取針對性執法行動打擊相關罪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