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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食衛局促規管電子煙 禁向未成年人銷售

时间:2018-06-13

食衞局建議就有關電子煙等產品進行規管。

香港新聞網6月13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香港社會近年冒起電子煙、加熱煙等新煙草產品,當中部分產品含有害物質。食衞局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就有關產品進行規管,包括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禁止廣告、禁止在非吸煙區吸食等,模式與現行規管香煙及煙草產品相似。局方亦建議,修訂產品封包和零售盛器,只可就化學品作一般說明,如“吸煙會使你接觸六十多種致癌化學物質”等句子,並不詳列有關數值,避免公眾誤以為焦油量和尼古丁量低的香煙較為安全。

電子煙等新煙草產品近年在港冒起,食衞局引述今年四月發表的《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第六十四號報告書》,顯示全港約有五千七百名十五歲以上人士習慣每日吸食電子煙;亦引述港大調查顯示,約有二千三百名小四至小六學生曾經吸食電子煙,中學生則有約三萬人。局方認為,雖然香港吸煙者使用這些新產品的人數未見顯著,“但海外國家的經驗顯示,情況有可能急劇改變,而這趨勢一旦開始,將難以逆轉。”

食衞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吸煙(公衆衞生)條例》,就電子煙、加熱非燃燒煙草產品,及草本煙實行規管制度,模式將會與現時規管香煙和煙草產品類似,其中包括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禁止廣告、促銷和贊助、禁止在禁止吸煙區使用有關產品等。局方又指,將會就三項產品釋義,在條例中作出相應修改或釐清。

現時香煙須在封包和零售盛器上展示焦油量和尼古丁量數值的規定,但食衞局認為,若日後電子煙參照現行做法,則會令公眾誤以為焦油量和尼古丁量低的香煙較為安全。食衞局建議,將現有規定改以產品就化學物作一般說明,例如“這些香煙的煙霧中含有眾所周知的致癌物質苯”或“吸煙會使你接觸六十多種致癌化學物質”等句子。

對於被指有關建議等同將電子煙“合法化”或“合法售賣”,食衞局回覆本報指,局方是參考世界衞生組織的建議,並就現時就電子煙和其他新型煙草產品對健康的影響的研究,亦檢視了現行煙草產品的規管制度,現階段傾向加強規管這些產品,以保障公眾健康。煙草事務協會認為,電子煙等新產品與傳統的煙草產品的本質上截然不同,應該採取不同的立法方式,並認為新產品有助市民戒煙,建議與香煙稅率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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