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6月13日電 據香港電台報道, 渣打銀行一名前高級經理,前年將屬於銀行的1615萬美金,即約1.25億港元,轉賬至時任山東政協委員聶海燕的賬戶,被告在高等法院承認8項欺詐罪,判囚10年。
法官判刑時指,54歲女被告劉勵,違反銀行對她的高度信任,她製作虛假文件,向同事作出虛假陳述,掩飾自己挪用公司款項,以拖延事件的曝光,認為被告行為影響銀行的聲譽,亦令本港銀行體系及國際金融中心名譽受損。
被告被控在前年指示櫃枱服務員,先後4次安排從銀行的暫記賬戶,將款項轉賬至聶海燕個人戶口,又意圖欺詐誘使銀行職員執行轉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