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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男職員涉監守自盜被判囚21個月

时间:2018-07-20

香港新聞網7月20日電 據香港電台報道,一名銀行男職員涉監守自盜,盜取銀行夾萬中的100萬元現金,在區域法院承認盜竊罪,被判入獄21個月。他事發後曾到澳門賭博,身上只有不足一萬元,法庭下令他交還剩餘現金。

辯方表示,29歲被告王偉波,9歲由內地來港,是家中支柱,但被告收入無法承擔支出,欠下約40萬元卡數,因一時衝動犯案,以後無法再從事銀行工作,亦因為無法面對家人和女友,曾經嘗試自殺。

被告是交通銀行前高級現金管理主任,涉嫌在今年1月在小西灣廣場的銀行夾萬中,盜去2000張500元紙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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