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7月19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正考慮是否行使《社團條例》並作出命令,禁止所謂的“香港民族黨”繼續運作。據香港《大公報》19日報道,“香港民族黨”推動“港獨”試圖分裂國家,近千頁文件“獨”證如山。警方估算“香港民族黨”成員人數為30人至50人。
“香港民族黨”18日在網絡上公開警方完整來信。警方在給予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建議文件中,列出“香港民族黨”51項“罪證”,大部分是“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的活動記錄,例如他在“創黨”記者會宣佈參選立法會,接受紙媒、電子媒體和網媒訪問、街站以及多次到台灣出席活動的言論資料,亦有“香港民族黨”的刊物等。
警方強調,“香港民族黨”創黨兩年多來不只是口頭鼓吹“港獨”,還有9項“實質行動”,“有組織、有計劃”地推動“港獨”。例如陳浩天曾提出滲透政府各部門和警隊,積極與海外的分離組織建立聯繫,在各校組織中學生,向香港本地大學及院校提供“港獨”標語,出版刊物,透過傳媒訪問、電台、互聯網作政治宣傳,擺設街站及舉行公眾集會,參選立法會選舉,籌款及招收成員等。
警方在文件中提到,“香港民族黨”在不同場合提到會採取有效手段達成“港獨”,包括當其他手段無效時會使用武力,並引用陳浩天2016年在電台節目上稱,如果三罷(罷工、罷課、罷市)行不通,“流血先得嘅,咁唯有流血”(流血才行的話,就只有流血),甚至曾形容“香港民族黨”是“革命黨”。
文件又指,陳浩天煽動對內地人的仇恨,聲稱內地人搶走港人資源。警方認為陳浩天作為“香港民族黨”召集人“不是單純政治表態”,而是“有活躍行動去執行其政治理想,實踐‘港獨’的目的。”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有強烈和迫切的需要,同時有堅實和充足的法律基礎,以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和他人的權利和自由。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根據“經濟通X晴報”進行的網絡民意調查發現,截至18日晚10時,參與投票的1913人中,有84%認同應禁止“香港民族黨”的運作,不認同者僅佔15%。
《文匯報》發表的社評表示,香港及海外一些勢力心知肚明,“港獨”違憲違法,在香港沒有生存空間,唯有硬把“港獨”和言論自由、結社自由扯上關係,通過轉移視線、製造恐慌情緒,企圖污名化特區政府依法遏止“港獨”。香港主流民意堅決支持特區政府打擊“港獨”,不容“港獨”衝擊“一國兩制”、禍港殃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