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7月23日電 香港警務處日前按《社團條例》建議保安局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警務處處長盧偉聰23日出席公開活動時表示,有關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置評。但他強調,《社團條例》下,警方有責任對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採取行動。
盧偉聰重申尊重市民結社及言論自由,但若發現有社團或組織涉及違法行為,會加以留意及搜集證據;如證據充分,會向保安局作出建議。
此外,盧偉聰還提到,最近發生的多宗珠寶錶行劫案,警方都能迅速掌握線索,拘捕涉案匪徒,亦感激內地公安配合。市民毋須憂慮香港的治安情況,香港有專業的警隊,一旦發生劫案,警方必會盡全力調查,將劫匪緝拿歸案。(完)